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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了多項法律草案和報告。

  能源法草案首次審議 能源開發利用體系建立 記者 張聰 4月24日,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集體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草案)》。國務院授權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

  能源法草案首次審議

能源開發利用體系建立

記者 張聰

4月24日,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集體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草案)》。國務院授權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李春林23日就能源法草案進行解讀。

能源是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基礎要素,能源安全是關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國家安全的重大全局性戰略議題。日本雖然制定了許多與能源相關的單項法律法規,如《電力法》、《煤炭法》、《節約能源法》、《再生能源法》、《城市燃氣管理條例》等,但仍缺乏基礎性和綜合性的立法。能量場的規律。以單項能源法規為基礎制定能源法,是加強重點領域法規的重要舉措,對於推動能源高品質發展、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極為重要。

草案共9章69條,主要規定了:堅持黨的領導,完善能源規劃體系,健全能源開發利用體系,加強能源市場體系建設,完善儲備和應急響應機制。法律責任。

為充分發揮能源規劃的領導、指導和規範作用,草案對能源規劃的編制主體、編制依據、編制要求、主要內容、銜接和審批等進行了規定。等。各個層級的能源計劃類型。

該草案完善了能源開發利用制度,主要在六個方面作出了規定。一是明確能源結構調整方向。優先發展再生能源,支持化石能源合理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有序推動非化石能源取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取代高碳能源。 二是明確能源開發利用政策。確定水力發電、核電、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基本政策方向。 第三是促進能源清潔高效能集約節約利用。提高終端能源消費清潔化、效率化、智慧化水平,建立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要求能源使用者合理使用能源,鼓勵政府相關部門加強能源需求面管理。 四是保障基礎能源供應服務。要求電力、燃氣、熱力等能源供應商確保用戶獲得安全、持續、可靠的能源供應服務。 五是加強能源基礎建設和保障。加強跨省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協調,要求能源輸送管網設施營運企業提高運作安全水平,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從事危害能源基礎設施安全的活動。六是促進農村能源發展。鼓勵和支持農村能源發展,統籌城鄉能源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在農村能源供應暫時短缺的情況下,支持農村生活和農業生產。

草案要求,國家推動能源領域自然壟斷和競爭性業務分開,加速建立主體多元、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監管有效的能源市場體系。建構全國統一的能源交易市場,能源輸送管網設施向有條件的主體公平、非歧視性開放,促進能源上下游企業協調發展和全產業鏈協調。推動建立主要由市場因素決定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以完善能源價格管理制度。推動能源領域國際投資和貿易合作。

草案提出,建立健全且有效率協調的能源儲存體系,充分發揮能源儲備戰略保障、宏觀管理和應對緊急需求的功能,提升能源應急處置能力。能源儲備的種類、規模和方式;將政府儲備、企業儲備與產能儲備、礦產儲備結合起來,建立保證政府儲備和能源企業安全的內部控制制度。落實社會儲備責任;建立健全能源預測預警體系,強化能源保障。建立緊急應變體系,制定能源緊急應變計畫,完善緊急應變措施。

  

  原子能法草案首次審議

推動核工業健康永續發展

記者 魏哲哲

4月24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集體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子能法(草案)》。 23日,受國務院委託,工業與資訊化部副部長、中國原子能研究院院長張克儉對原子能法草案進行說明。

核電產業關係國家安全與經濟社會發展。隨著核電產業的快速發展,日本先後頒布了10餘部核電相關的主要法律法規,在核安全、放射性污染防治等專業領域做出了具體規定,尚無全面的基礎性規定。無助於加強頂層設計,無助於提高核子發展和安全水準。因此,為了促進核電事業健康永續發展,制定原子能法十分必要。

《原子能法》立法的整體想法是秉持核電產業安全發展理念,堅持最終理念和製度理念,協調發展與安全,促進核電發展。為推動科學技術進步,提高核工業品質和競爭優勢,增強我國綜合國力,為能源工業提供法律保障,遵守《核安法》和《核子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預防與管理法。

本草案共8章53條。

該草案明確了和平開發利用核能的原則和要求。一是從事核能研究、開發和利用活動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指導,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最終思想和製度,規定發展和安全必須進行協調。 、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身健康及生命財產安全。 二是規定核子科學技術和產業發展堅持創新驅動發展策略和永續發展策略。

在監督管理制度方面,草案規定了國務院核子工業部門、能源部門、國務院核安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國務院其他相關部門對核能研究的管理和監督職責。 明確開發利用活動,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相應職責。

對於促進核能研究、開發和利用,草案作出了相應規定。一是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從產業發展角度對核能研究、開發和利用活動給予科技獎勵和政策支持。 、財務、稅金和費用。 二是明確核電研發總體要求,以便國家加強核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加強基礎研究,探索前沿技術,建立核子領域專業人才團隊。能量場。第三是明確加強核子科學研究條件保障能力建設,制定實施核子科學研究和技術發展專案規劃,加強科技規劃合作。核電領域。四是強調核能利用,支持工業、農業等領域和平利用核能,規範和推廣核反應器和核子技術應用,促進核能積極、安全、有序發展。力量。

草案規定興建核燃料循環系統。一是規定建立完善的核燃料循環體系,明確統籌核燃料產能配置,規範核燃料循環設施建設工程許可。 二是對核燃料循環系統的各個環節和要求制定具體規定,明確核燃料循環設施退役費用由誰承擔、如何使用,並規定保密管理和安全處理處置。放射性廢棄物。第三是加強放射性物質運輸路線和裝備系統建設,嚴格運輸作業和運輸過程監管。

為加強安全監督管理,本草案明確了核子研究、開發利用活動中的信息公開和與公眾溝通的要求,並規定從事核子研究、開發利用活動的人員必須向社會公佈信息。 。規定核電業者負有安全責任,必須遵守核安工作原則,並明確規定了輻射防護、核安全與安保、核子材料管理等方面應遵守的義務。在核事故緊急處置方面,明確禁止遲報、瞞報、謊報核事故。

  

 反洗錢法修訂法案首次辯論

加強反洗錢監督管理

記者 遲玉坤

4月23日,受國務院委託,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解釋反洗錢法。中國(修法草案)。

完善反洗錢監理體係是完善現代金融監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金融高品質發展的重要面向。 現行反洗錢法自2007年實施以來,在提高反洗錢監管有效性、打擊洗錢及其根源犯罪、深化國際反洗錢治理與合作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近年來,反洗錢工作面臨相關機構未充分履行反洗錢義務、反洗錢監管協調機制不暢通等問題。

修改草案遵循以下總體思路: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規定反洗錢活動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政策、決策部署,健全監督管理體制機制,搞好反洗錢工作。風險防範體系。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反洗錢監督管理,依照「風險為本」原則合理確定關聯方義務,避免社會成本過度增加。第三是堅持整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與安全,健全反洗錢相關制度,保護國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合法權益。

修訂草案共7章62條,相關制度進行了補充與完善,包括明確法律適用範圍、加強反洗錢監督管理、強化反洗錢義務等。

修正案草案指出,反洗錢是指依本法規定採取相關措施,預防及製止透過各種手段掩飾、隱匿犯罪所得及其來源、性質的洗錢活動。以及相關的犯罪行為。預防及製止恐怖主義融資活動,適用本法。

關於加強反洗錢監督管理,修正案草案作出如下相應規定:

一是明確責任分工。國務院反洗錢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並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國家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

二是加強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理。同條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金融管理部門制定或共同製定金融機構反洗錢管理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反洗錢行政部門制定或共同製定金融機構反洗錢管理規定。檢查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情況,將違反反洗錢規定的監督管理線索轉送反洗錢管理部門,並配合反洗錢管理部門。處理。

三是明確特定非金融機構反洗錢措施的範圍和監管。相關主管機關對特定非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請反洗錢行政主管機關協助。

四是加強風險防控和監督管理。規定了反洗錢資金監控、國家和產業洗錢風險評估制度,明確反洗錢行政部門可以採取監督檢查措施、進行反洗錢調查。

五是健全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機關與國家相關機構之間的反洗錢資訊共享機制,建立受益人資訊管理與使用制度。

修正案草案也進一步強化了反洗錢義務。 一是明確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這主要涉及進行客戶盡職調查,以了解客戶的身份、交易背景和風險狀況。有效實施身分和交易記錄、大宗交易報告系統和可疑交易報告系統。二是規定了特定非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要求非金融機構在開展本法規定的具體業務時參照金融機構進行反洗錢活動,要求履行反洗錢義務。 第三是禁止組織和個人參與或為洗錢活動提供便利,禁止金融機構和某些非金融機構依法進行客戶盡職調查,並規定其必須配合。

此外,擬議的修正案還包括法律域外效力的規定、完善法律責任條款以及加強對違法行為的處罰。

  

 2023年環境狀況及環保目標完成報告顯示:

全國生態環境品質穩定改善

記者 魏哲哲

4月23日,受國務院委託,在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通報環境形勢及2023年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

報告顯示,2023年,全國生態環境品質穩定改善,環境安全情勢維持穩定,但穩定改善生態環境的基礎尚不牢固。

2023年,空氣品質預計將維持長期改善趨勢。 至2023年,全國地級以上都市細懸浮微粒(PM2.5)平均濃度達到30微克/立方公尺。空氣品質達標城市203個,達標率59.9%,比2019年增加46個城市。重點地區空氣品質有所改善。京津冀及週邊地區、汾渭平原等大氣污染重點防治區域PM2.5平均濃度比上年分別下降2.3%及6.5%。

水環境情勢方面,預計2023年地表水環境將持續改善,主要流域水質可望明顯改善。黃河流域水質首次由良轉為良,海河流域水質由輕度污染轉為良,松花江流域水質持續改善。長江幹流、黃河幹流水質連續四年、連續兩年維持二類水質。全國城市污水收集率提高70.4%,農村污水處理管理率達40%以上。主要湖泊、水庫、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持續改善。地下水水質穩定。全國地下水一、四類水質比為77.8%,較前一年提高0.2個百分點。

報告顯示,2023年,全國土壤環境風險基本上受到控制,土壤污染加劇趨勢首先受到抑制。農田土壤環境狀況整體穩定,污染農地安全利用率達91%以上。重點建設工地安全使用得到有效保障。

報告稱,2023年生態環境品質改善指標順利達成年度目標,超額完成「十四五」目標的時序和進度要求。

生態環境立法及監督執法不斷加強,生態環境法制建設進一步加強,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持續落實,生態環境行政法律關係得以維護。執法和刑事司法加強。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新實效,藍天保衛戰紮實推進,碧水保衛戰紮實推進,淨土保衛戰紮實推進。廢棄物污染管理不斷加強。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正在顯現積極成效。

報告顯示,一年來生態環境風險已有效控制。生態環境部組織調查,發現各類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隱憂10.65萬餘處,整改率約95%。監督核子與輻射安全隱患整治三年行動議程的實施。持續監測日本管轄區的海洋輻射環境。核電廠和研究堆的例行監測確保了全國55座運作的核電廠、18座運作的民用研究器和21座民用核燃料循環設施的安全運作。在建核電廠和研究堆施工品質整體受控。緊急管理部正在推動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管理。工業與資訊化部共鼓勵1151家企業完成城市人口密集地區危化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

報告稱,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仍處於壓力與負擔加大的關鍵時期,保護生態環境的任務依然艱鉅。報告結合今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實際加強生態環境立法和監督執法,積極推進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持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出積極推進綠化低環境。推動發展方式碳轉型,不斷提高生態環境的多樣性、穩定性和永續性,確保美麗中國建設的最終安全,加速建構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提交了一份關於財務公司國有資產管理專案報告審查意見處理情況及整改情況和責任的調查報告。

提高國營金融企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記者 遲玉坤

4月23日,受國務院委託,在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財政部副部長廖敏匯報了國家財政管理專題報告的審議意見。金融企業狀況及整治及問責報告。

報告從優化國有金融資本功能定位和戰略佈局、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機制、推動國有金融資本提質增效等方面提出改進工作資產和國家正在做。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加強國營金融資產風險防範與管理。

報告建議,財政部和金融管理部門推動進一步優化國有金融資本配置,合理調整國有金融資本在各金融業的比重,深化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 、增加政策性金融供給,促進國營金融企業差異化發展。

加速國營金融資本佈局優化和結構調整。以推動高品質發展為主題,研究改善國營金融資本佈局,實際發揮國營金融資本在金融領域的領導角色。 以「進步」原則,深入研究如何透過資本補充、利潤轉換等方式,及時合理調整銀行、保險、證券等產業國有金融資本比例。 、退卻、理性流動。

持續強化政策性金融功能定位,擴大供給。顯然,政策性金融應該注重服務國家策略。實施政策性銀行業務改革,推動聚焦原有職責與核心業務,嚴格商業化操作。研究完善政策性金融機構評鑑機制,引導政策性金融機構透過改善公司治理,加強對國家重大策略、優先領域及薄弱環節的支持。

努力推動中央和地方國營金融企業差異化發展。支持中央金融企業做強做優,成為服務實體經濟的主體和維護金融穩定的壓艙石,加強對國家重大戰略、創新、綠色低碳的金融支持。鼓勵地方國有金融企業聚焦主業,提質增效,進行區域特色經營,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及抗風險能力。

報告建議,財政部進一步強化國營金融資本管理職責地位,不斷改善國營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機制,堅定不移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道路。

據介紹,針對國有金融企業支持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意願不足、力度不夠等問題,財政部和金融管理部門積極採取多種措施我正在採取有關該主題的講座。擁有金融公司控制權。

推動國營金融企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指導國營金融企業積極行動,豐富完善中長期規劃,撰寫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退休金融、數位金融等5篇重要文章。

鼓勵國營大型銀行加強信貸支持力道。加強反指導,引導國營商業銀行努力加強均衡信貸投放,促進信貸穩定成長及經濟穩定成長。

發揮金融資金的槓桿作用最大化。修訂推出普惠金融發展專案資金管理辦法,透過提高創業者擔保貸款最高限額、放寬中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申請條件、引入政府貸款擔保等措施、創業就業金融支持不斷加強。以增加信用。

加大對民營經濟和中小微型企業的政策支持。發布關於加強金融支持措施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通知。持續實施中小微型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進行商業銀行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督評價,制定金融服務長效機制。 “我敢藉錢,我有藉錢的慾望,我能藉錢,我有藉錢的慾望。”

報告針對部分國營金融企業風險管理體係不健全、執行不力、違規經營等問題,財政部和金融管理部門提出多項舉措,推動完善體制機制。不斷強化國有金融企業風險防治主體責任。

《人民日報》(2024年4月25日第4頁)

#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了多項法律草案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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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外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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