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北京4月15日電(記者曲哲瀚)記者從財政部獲悉:規範中央財政城鎮廉租房項目補助資金管理,按照相關規定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重新制定了《中央財政城鎮保險住房計畫補貼管理辦法》。
本辦法所稱補貼用於支持城鎮居民(含納入區域覆蓋範圍的農業轉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改善其居住條件,是指財政聯合轉移支付基金安排。補助金支持範圍包括保障住房、城中村改造、城市老舊小區改造、貧民窟(城市危樓)改造等。
根據該辦法,補貼按照激勵與補貼相結合的原則,包括各省(區)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城市老舊小區改造、貧民窟(城市舊住房)等基礎上。 、中央控制城市、計畫單列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任務量及績效評估結果採係數法分配。其中,80%的財政資源根據財政困難程度進行調整,並依照政府確定的地方均衡轉移財政困難係數進行分配。押金的20%作為激勵。補貼實施期限至2027年。竣工後,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城鎮廉租房項目情況的需要進行評估,確定是否給予補貼。將繼續執行並延長期限。
該辦法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對補貼資金實施專案管理、單獨核算、不公開,並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包括預算平衡等。並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地方各級住建部門及專案執行部門要建立「使用者負責」的責任機制,嚴格依照規定使用補助資金,嚴禁挪作他用。此外,商業資金或營運資金不能從補助金中提取。
《人民日報》(2024年4月16日第0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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