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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桂林市中考物理考试大纲

发布:佚名 更新:2009-12-2 15:05:00 来源:京翰教育中心 录入:xuan 人气:发表评论()】【文字:
2009年桂林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说明
物 理
  
  一、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生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内容包含“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对这三个方面的要求均以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并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人教版)为考试范围。
  考试围绕“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
  1.对知识与技能的要求
  知识的学习要求分为“了解”(“知道”)、“认识”和“理解”三个层次。具体含义是:
  了解:能记住知识的主要内容,能列举相关的实例,能判别相关概念、举例是否正确。
  认识:在“了解”的基础上,能够与该知识点最近的相关知识或情景进行联想,或能解释最直接的相关现象。
  理解:在“了解”的基础上,能够与该知识点相关的知识或情境进行联想,或能解释相关的现象,能利用该知识解决有关问题、进行简单的计算,并能对该知识进行扩展。
  对技能的要求是:在“了解”的基础上,学会使用简单的实验仪器和测量工具,会测量一些基本的物理量;会记录实验数据,会简单的数据处理方法;会用科学术语、简单图表描述实验结果;学会对实验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
  2.对过程与方法的要求
  通过进行各种实验与探究,能够形成初步的观察能力,初步的提出问题的能力,初步的信息收集、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流能力,初步的分析概括能力。关注学生在实验探究活动中的经历和体验,具有在新的物理情景中的实验探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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